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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28365-365 2015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市规划局 发文时间:2015-04-03


  一、mobile.28365-365概况

  根据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我局机构“三定”规定(绍市编〔2011〕34号),mobile.28365-365(挂绍兴市测绘和地理信息局牌子)是主管全市城乡规划、测绘和地理信息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县(市)拟定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审批审核市级及以上审批立项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指导城市雕塑规划。
  3、参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及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编制工作;参与绍兴中心城市区内土地储备、年度用地计划、房地产开发计划和城建项目安排等工作,提出年度土地储备及房地产开发地块的选址方案和地块开发的各项技术经济控制指标;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参与市区土地招投标、拍卖工作和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
  4、拟定绍兴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风景名胜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的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城市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的论证、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各县(市)城市各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市规划区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技术审查工作。
  5、负责绍兴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组织实施;依法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
  6、负责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的发展计划、科技进步规划以及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创新工作和信息、档案、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城市区内的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以及测绘与地理信息的档案工作。
  7、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测绘与地理信息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负责测绘项目和外国组织、个人来本市从事测绘与地理信息活动的备案,监督管理全市测绘与地理信息项目招标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或重大的测绘与地理信息违法案件。
  8、负责城市管线规划、测绘、信息管理和管线的普查、整测、建立和维护更新管线信息系统。
  9、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规划管理,牵头协调相关管理工作。
  10、协助查处市区内各类违反城市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对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1、承办市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mobile.28365-365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含局本级预算和下属4家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市规划局本级、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处、绍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绍兴市城市规划测绘院、  绍兴市城乡规划编研中心。
  二、mobile.28365-3652015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mobile.28365-3652015年收入预算 523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28.14万元,占54.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11.20万元,占46 %。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mobile.28365-3652015年支出预算为5239.3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881.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0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7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27.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3.5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39万元,项目支出2686.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规划局预算中,财政拨款2828.14万元用于以下方面: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安排228.54万元,主要用于规划局人员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安排58.35万元,主要用于规划局办公用房租赁及移动、电信光纤租用等项目支出。安排429.92万元用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处人员的基本支出。
  3.城乡社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1912万元,主要用与规划与测绘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18万元,用于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处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73.15万元,用于mobile.28365-365及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处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侨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10.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mobile.28365-3652015年部门预算表
  

                                                             mobile.28365-365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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