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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已明确对越城区规划事权的下放

来源: 市规划局 发文时间:2017-08-08


  按照《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与区规划国土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绍市委办发〔2017〕520号)的要求。市规划局以“能放就放”的原则,将日常规划管理的全部事项(事权),下放给越城区分局。经市政府审查,7月1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的市级部门调整至越城区行驶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中明确市规划局下放的权力事项为:行政许可17项(包括主项和子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奖励1项,共计7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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